『新』转退班须知
2015-03-27 20:03 作者: 来源: 字号:T|T
『转班须知』
(一)现场转班
A. 在开课前或试听期内可以转入未报满的其他班级。
B. 支票报名从高价班转入低价班时须在报名当日起10个工作日后,持所开具完整发票办理转班业务。
C. 转班必须出示电子一卡通及本人身份证(或提供报名密码,代办转班须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D. 学员转班必须完好无损的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照价扣除。
E. 已开具发票的,由高价转入低价时,请退回完好无损的发票,否则一律不准转入低价班。
F. 试听期结束后转班须在结课之前手续。
(二)非现场转班
A. 未领取听课凭证(电子一卡通)的网上报名客户
温馨提示:未领取听课凭证(一卡通)的学员请于班级开课前办理,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权益。
网上报名学员:在“我的订单中”提交转班申请,注明所转班级班号,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会在次日进行电话回访并确认办理。网上报名由低价班转入高价班时,请在确认转班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补款,确认补款事宜请致电025-56336666。
B. 未领取听课凭证(电子一卡通)的汇款报名客户
请将本人身份证、银行电汇凭证或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新东方(南京)学校本部报名处,传真或信件上请注明“学生姓名,由××班转入××班字样及转班原因”。
C. 已领取听课凭证(电子一卡通)的客户
温馨提示:操作方式和未未领取一卡通的流程一致。
在“我的订单中”提交转班申请,注明所转班级班号,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会在次日进行电话回访并确认办理。
听课证及发票回邮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A座12层 新东方(南京)学校
收件人:客服中心
邮编:210000
温馨提示:
代办人协助办理时,请同时附上代办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请您于班级开课前办理,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权益。
咨询电话:025-56336666。
『退班须知』
(一)现场退班
A. 学员在开课前和试听期内(以听课证开课日期开始计算)可以申请退班。
B. 退班时须携带一卡通原件、身份证(或代报人身份证)、领取的教材和已开具的发票(报名时填写其它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其原件)到各报名点办理退班手续。
C. 退班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如果资料是塑封的,塑封拆开以后不能退还),已使用教材需照价扣款。应退金额=学员原交费用-(已开课时数-免费试听课时)×试听价格-未退还资料费用。试听期的相关说明以最新招生简章为准。
D. 已开发票的,退班时请退回发票。
E. 学员支票报名10个工作日后,方可申请退班。
F. 支票退班时,学员持听课证原件及已开具的发票到各处接待前台办理退班手续。款项由本校开具支票退回学员(支票收款单位必须和当时学员报名时出票单位一致)。
(二)非现场退班
A. 未领取听课凭证(电子一卡通)的网上报名客户
温馨提示:未领取听课凭证(一卡通)的学员请于班级开课前办理,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权益。
网上报名学员:在“我的订单中”提交退班申请,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会在次日进行电话回访并确认办理。确认退款事宜请致电025-56336666。
B. 未领取未领取听课凭证(电子一卡通)汇款报名客户
请将本人身份证、银行电汇凭证或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部报名处,信件上请用正楷字注明“收款地址、邮编、收款人姓名、电话”及退班原因。退款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寄回,退款邮费从退款中扣除。
C. 已领取未领取听课凭证(电子一卡通)的客户
老学员: 网上报名学员:在“我的订单中”提交退班班申请,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会在次日进行电话回访并确认办理。网上报名的学员请于退款手续办理完毕20个工作日后查询相应款项。确认退款事宜请致电:025-56336666。
新学员:需将身份证复印件连同一卡通同时寄回,已开发票的请退回完整的发票原件,工作人员确认收到相关凭据会致电确认后再进行退款操作。
温馨提示:已开发票的请退回完整的发票原件。款项退回方式请参照a、b项内容。
听课证及发票回邮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A座12层 新东方(南京)学校
收件人:客服中心
邮编:210000
温馨提示:
代办人协助办理时,请同时附上代办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请您于班级开课前办理,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权益。
咨询电话:025-563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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