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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高考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2023-06-2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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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高考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A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已在5月31日前完成志愿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在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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