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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暑假开学时间:什么时候开学报到

2020-08-06 16:02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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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苏教办体艺函〔2020〕5号和南医防组〔2020〕32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暑期放假前及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学生:7月17日—9月4日,9月5日注册报到,9月7日上课

  教师:7月21日—9月3日,9月4日上班

  职工:7月22日—9月2日,9月3日上班

  本科生新生:9月13日(星期日)报到

  研究生新生:9月11日(星期五)报到

  以上时间节点,如遇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会适时调整,并提前通知。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暑期放假及下学期开学等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

  学校放假期间,各附属医院、直属单位、校办产业部门作息时间视本部门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二、相关要求

  1. 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师生至上理念,强化履职尽责,将防控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个人责任落实到位,落实落细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举措,切实维护校园健康安全。暑假期间,师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跨市域、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域范围的,须向所在学院、部门报批,并由学院、部门按人员分类管理权限分别向对口职能部门报备。确需跨省域出行和确因公务需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须由防控总值班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要做好旅行期间个人防护,确保行踪可追溯,并遵守目的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暑期疫情防控其他具体措施详见南医防组[2020]32号文件,如有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 教学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要加强考务管理,做好命题、监考、阅卷、评分、登记以及补考等工作。妥善周密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安排与衔接,编排好下学期教学计划,确保完成全年教育教学任务。研究生院要认真做好2020级临床/口腔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线上教学和其他年级的暑期教学工作。

  3. 学生工作:加强暑期离校学生疫情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明确往返家校途中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境外留学生、访学师生的服务关爱工作;制定完备的暑期留校学生申请审核、住宿、进出校园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出校、离校请销假审批手续;强化就业精准服务与指导,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按照就近原则和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组织学生个人实践活动;做好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本科生招生录取与迎新筹划工作,确保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军训等工作平稳有序。

  4. 后勤保障工作:结合暑期留校学生生活学习需求,适度开放学生生活学习场所,严格落实消杀、通风、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为留校学生提供优质安全的校内服务保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餐饮卫生管理,确保假期供应充足;做好校园水、电等各项保障;抓好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与安全;做好教学、生活等校园设施的隐患排查、维护和修缮工作。

  5. 安全保卫工作:暑期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全面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易燃易爆品、剧毒、放射类物品的管理,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和校园防汛工作。

  6. 假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要求,做好暑期疫情防控总值班(与中层干部总值班、学工总值班协同安排)、校园110总值班,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常规工作时段要安排人员值守,严格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开展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突发情况预警、处理机制。中层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单位在7月17日前通过办公OA系统(值班上报模块)报送值班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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