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通知
2020-05-27 16:48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作者:
各学院: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宁师大〔2018〕10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为2019年度承担本科课程授课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的在职教师。
2.奖励名额由学校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下达,原则上不得突破(详见附件1)。
3.学院根据宁师大〔2018〕105号文件规定,组成评审小组,对照奖励原则、评奖条件和程序,制定评奖细则,并在院内公示。
4.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
5.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教学文档、教学成果等情况,进行评比,产生一、二等奖建议名单,其中一等奖总数不超过奖励名额的30%。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关于资格审查,请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1)关于总体要求。各学院应掌握学校政策意图和导向,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推选教学工作量大,学生满意度高,教学改革与建设有成效的教师。教学奖宁缺勿滥,学院可以小于限额申报。
(2)关于学生评教。各学院应严格掌握学生评教排名不得低于40%的规定,对于有两学期评教分的,取两者排名的平均值。
(3)关于教学工作量。本次是对本科教学的奖励,只应体现本科教学相关课时数及相关工作量。各学院应正确把握本科教学工作量大的内涵,课堂教学时数是反映教师教学付出的一个重要方面。课堂教学时数与教师教学工作量出入过大的,各学院应做出补充说明。
(4)关于督导查实问题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教务处将督导在教学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反馈至各学院,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对师德进行审查,两者查实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6.学院于6月12日前提交《2019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学院推荐汇总表》和学院网站公示截图的纸质稿(两者均需院长签字、学院盖章)至厚生楼308室,电子稿发送3163819564@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85891032
南师大教务处
2020-05-27
【附件1:2019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各教学单位奖励名额.docx】
【附件2:2019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申报表(学院保存).xlsx】
【附件3:2019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学院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的评奖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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